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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存”转向“私款公存”

2000-04-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随着个人存款利息税的开征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实行,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界、经济界一直呼吁并力图解决的公款私存以及偷、逃税等现象将呈大幅度减少趋势。然而,问题的另一面也正在日益显露出来。首先,个人存款账号实名制实行伊始便出现了一些麻烦,如学生家长在异地为孩子存款,保密法规如何?其次,一种与公款私存恰好相反的现象——私款公存正悄然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出现。

私款公存是指有的储蓄大户将大额存款转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或有的储户借用单位的账户存储个人的钱。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出现的私款公存者主要是一些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的老板,亦即金融界常说的“占80%存款的20%的人。”

导致私款公存的一个相当重要原因是为了逃避存款利息税。这是我国银行存款中出现的奇怪现象,是钻了对公存款不交利息税的空子和出于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是逃避个人所得税的一种不正当行为,其实质与公款私存一样在于损公肥私。

有关人士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完善有关的金融政策和纳税政策,加强金融监管和税收征管,以防止进而扼制私款公存现象的蔓延。最终使公款公存、私款私存成为有严格政策界限的两条存款渠道,既受法律限定,又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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